《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第九条规定:“未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政协委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同某一专门委员会建立联系,专门委员会应采取适当方式发挥他们的作用。” 据此,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都采取了一些可行的联系方式。
来源:云南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