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门县政协出台《政协易门县委员会提案办理评价办法》,旨在强化提案办理督促与评价,推动提案工作高质效开展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该办法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围绕“领导重视、办理规范、协商充分、答复精准、承办数量、落实有效、委员满意、常委满意”八个方面明确评价标准与分值,通过“提案委员评、督办委室评、提案联络委评、常委会议评”的方式综合评分,划定“好”(85分及以上)、“较好”(84—75分)、“一般”(74—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
评价结果将及时向县委报告、向县政府通报,并在次年县政协全体会议上向委员书面通报,同时作为评选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先进个人,以及县委、县政府年度提案交办会经验交流或表态发言的重要依据,以此倒逼承办单位提升提案办理质效,更好发挥政协提案在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凝聚共识中的作用。
(易门县政协 招长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