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政协 >> 元江县 > 正文

弘扬法治精神 广泛凝聚共识

http://www.yxzx.gov.cn 2024-08-09
作者:    来源:

1_副本

8月8日,元江县政协开展“双推”协商系列之法治进机关——2024年第三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暨书香讲坛活动。县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工商联组、特邀组的政协委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活动。

本次活动针对工商联界别委员实际需求,邀请了县政协委员、云南澧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萍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辅导。黄萍委员结合案例解析重点讲授了合同风险防控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随后,王江明、郑东平、段尔辉3名政协委员结合学习活动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县政协副主席刀桂芳就如何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履职工作全过程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强化法治意识,创新工作思维。政协委员履职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倾听人民群众日趋多元的利益诉求,找准“切口”,切实做到“政为民议、言为民建、策为民献、力为民出”,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矛盾与风险。在依照宪法和政协章程履职的基础上,善于用法治的眼光研判各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法治的思维推动各项工作。二是要弘扬法治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凝聚共识,积极建言献策,以真抓实干的精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真义,推动协商民主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坚持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责的着力点,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如实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诉求。三是要践行法治道路,维护法治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因此,政协委员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要坚持法治至上理念,自觉弘扬法治精神。要切实维护法治权威,自觉抵制有悖于法的任何言行,成为良好法治环境的宣传者、参与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元江县政协 王瑞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玉溪市委员会
制作单位: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