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华宁县政协召开党组会议暨主席会议,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黄汝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研究县政协贯彻落实意见;通报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审议《中共政协华宁县委员会党组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总结(送审稿)》《华宁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视察报告(送审稿)》等。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华宁实际,发挥政协优势,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政协党组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提出,县政协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的核心要义;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履行政协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要强化工作举措,助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华宁县政协 马亚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