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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澄江市政协召开界别协商会议。澄江市政协副主席蒋冬琼主持会议,市政协提案联络委、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残联、市政协人民团体界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以“将澄江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保障”为议题进行协商,对澄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残疾人保障金收取情况作了说明。
会议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均有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依法缴纳残保金的法定义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更应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市财政局在年度预算上,应加强对部门的指导,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收缴方面符合相关的规定。二是借鉴其他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工作。三是对于人员少的部门,如何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挤占其它公用经费作出合理安排。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是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
(澄江市政协 鲁建波) |